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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證照獎勵金申請事宜

一、學生申請證照獎勵金,統一由新生e日遊進入學生證照系統申請。

二、學生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04/3/20止。(請列印紙本交至科辦)

三、可申請之證照發照日期:必須為103/8/1~104/1/31

四、本學期恢復TQC實用級的獎勵

五、一年級新生需在校期間取得之證照方可申請獎勵。

六、103-2轉學生本次不得申請證照獎勵(非在校期間取得不可申請)。

七、需上傳之資料:證照正反面、學生證(學生證要有103-1註冊章)、郵局存摺影本

      原住民請另上傳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(有自己名字的那一頁即可)。

      以上文件皆需清楚可辨識。

八、所有上傳的檔案請一律要轉正。

九、系統操作有問題請詢問各班證照股長。

十、本科證照獎勵明細請自行參閱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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