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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照獎勵申請無需列印紙本(書面)資料, 線上申請即可。
一、學生證照申請期程:108.02.25至108.03.10止(開學後兩周內提出申請)。
二、本次可申請之證照為107-1學期取得之證照,生效日期為107.08.01至108.01.31止(學生證需有107-1註冊章)
三、本學期證照獎勵明細請參考研發處實習組網頁公告。
四、申請相關問題可先詢問各班證照股長,或至研發處實習輔導組詢問。
五、系統登入路徑:E日遊-學生證照管理系統(107學年以後申請資料)-登入系統填寫。
*經108年1月17日證照委員會議決議,TQC相關證照請於一、二年級提出獎勵金申請(補助以一次為限),而後TQC證照僅以證照補登授理,不予發放獎勵金。
*若有相關問題請至研發處實習輔導組詢問 或 電03-4117578 分機161 田小姐 或 mail elly3705@hsc.edu.tw詢問,(請務必提供班級,學號,姓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