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cent數據載入中... |
107學年度第一學期證照獎勵金申請事宜
一、學生申請證照獎勵金,統一由新生e日遊進入學生證照系統申請。 二、學生申請時間:107/9/10至107/9/23止。 (無需列印紙本資料,線上申請即可) 三、可申請之證照發照日期:必須為107/2/1~107/7/31。 (申請資格為106-2在校學生,本學期轉學生、一年級新生請勿提出申請) 四、應屆畢業生證照發照期間為107/02/01~107/06/14者,可提出申請。 如考照期間於107/02/01~107/06/14但證照生效日在107/06/14之後者,請附准考證即可申請。 五、TQC證照獎勵金(無論級別及類別)均為200元,由本學期開始每人申請一次為限。 六、需上傳之資料:證照正反面、學生證正反面(學生證要有106-2註冊章)、郵局存摺封面。 只能使用本校學生證,桃園市民卡無註冊章不能使用。 原住民請另上傳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(有自己名字的那一頁即可)。 以上文件皆需清楚可辨識(JPG檔案)。 七、所有上傳的檔案請一律要轉正。 八、系統操作有問題請詢問各班證照股長。 九、證照獎勵明細與金額從今年度開始有所變更,請參考附件資料。 瀏覽數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