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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度驗光師(生)集體報名注意事項
應考人須繳交下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(如同時報名驗光師(生)需要以下資料各兩份):
繳交給科辦:(線上報名完成後,4/21(三)前)
線上報名時間:110年4月13日至22日下午五點止
考試報名費採多元管道繳款方式,應考人可透過便利商店、郵局、農漁會信用部、銀行、ATM轉帳、網路信用卡刷卡、WebATM(全國繳費網)等方式繳交報名費。
序號 |
繳交表件 |
填(貼)妥資料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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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報名履歷表 |
1 |
最近1年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 |
背面請書寫姓名、考區、報考類科 |
2 |
國民身分證正、背面影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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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造字申請書 |
有罕見姓名者方須繳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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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簽名 |
正面下方應考人簽名欄務請親自簽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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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「審查人員簽章」與「座號」欄勿填寫外,請確實填載各項資料。 *無須黏貼繳款憑證,請自行妥善保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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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准予附條件應考申請表 |
1.各項欄位均請正確勾填 2.學生證正、背面影本請黏貼於准予附條件應考申請表 |
畢業年度月份欄輸入資料大於報名日期時,系統會自動帶出,請自行列印。 |
下載報名書表後,請以可攜式文件讀取器(Acrobat PDF Reader)開啟。列印報名書表時,限用雷射印表機、A4尺寸紙張、單面列印。
若報名書表資料有誤,請於24小時內至「報名狀態查詢」選擇報名序號逕行更新報名資料,若有更新,報名書表及繳款單,須重新下載、列印;報名存檔已逾24小時則僅能查詢,不得進行報名資料修改。